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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反悔有效吗?离婚纠纷纠纷律师-联系电话:400-011-8982

发布时间:2024-11-13 15:14:59 浏览次数:

有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而离婚,离婚之后对自己签署的离婚协议又反悔了,想获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该怎么办?

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如果离婚后对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以在一年之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当然,如果不能提供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法院也是不会支持。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并不代表对离婚的决定也可以反悔。

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其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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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
易轶主任
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8年,单案最大标的过百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成功代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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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梦蝶副主任/分所主任
深耕婚姻家事领域十余年,参与案件近千起。在婚姻、继承、家族财富传承、私人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善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其专业、独到的法律见解为客户赢得胜诉,深受客户好评。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参与主编发布《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为业内外人士提供专业数据和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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